林君希: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生活中,电梯与大家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是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省政府新闻办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阙华,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院长曾钦达,向大家通报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条例》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张元榕总工程师通报有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张元榕: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说明《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并将对提升我省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2011年10月1日《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努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近年来,我省电梯总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目前全省在册电梯总量已达23.69万台。与此同时,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也正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电梯安全已经成为涉及千家万户的公共安全问题。电梯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电梯安全事故也偶有发生,这些都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有它的危险属性,使用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包括被困等情况。电梯作为特殊商品,使用管理中有很多问题,牵涉多方利益。从电梯制造厂源头到房地产开发商,到电梯乘用人员,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维保公司、零配件供应商等。其中的矛盾具有多重性,错综复杂。立法是解决这些的问题的有效手段,电梯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依靠政府一方可以解决的,更需要社会共同参与,日常管理保养至关重要。
二、《条例》主要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电梯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并针对制约我省电梯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细化明确电梯安全相关各主体的责任义务。包括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制造单位、安装维保单位、销售单位、检验检测单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这有助于理清法律责任,共同抓好电梯安全。
(二)针对部分电梯质量与选型配置先天不足这一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细化了对电梯保修、质量溯源、土建建设工程质量、电梯选型配置把关等方面的要求。提出在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对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这些针对性较强的实招,有助于提升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质量水平,也有助于安全监测与质量追溯,从而提升我省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三)针对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维保及修理经费筹措困难、应急救援时效不高、故障停梯修复困难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对策。《条例》特别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提出了针对性更强的规定,有助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公众对住宅小区电梯的满意度。
(四)对电梯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行为进行规范。着力从法律层面扼制虚假维保、维保转包分包、低价恶性竞争、短接安全回路等行为。此外,《条例》对电梯检验检测特别是公众关心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问题进行了规定,强化了对老旧电梯的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工作。